2013年4月9日星期二

你感觉备受欺凌,那是我的错。


你们投诉,他们在巫统大会上高举马来剑,少数民族感觉受到伤害;

你们说,他们污蔑华人诉求,还有人跳进雪兰莪华人大会堂,扬言要放火焚烧;

你们说,他们连孩子也不放过,那个年少无知的华裔孩子别的不玩,偏爱玩改写国歌。有人喊要查办,有人叫嚣要吊销他的公民权。

也有议员要求关闭华、印小学………..

对的,当年,1957年我国独立的时刻,三大民族一起制定本邦宪法,说好的,马来语为国语,马来人为土著有优先权,华、印人获得公民权等,这都没问题。但是,我们的先贤忘记了加多一条“少数民族保护法令”!

所以,大多数民族伤害或欺负少数民族的话,你们无处伸冤!比如说,校长骂学生回中国,家长去报警,为什么会不了了之校长没被处分?因为没有一条法令明言对少数名族不敬是犯法行为。

怪只怪,我生不逢时,不能及时提醒我们的先贤,真是遗憾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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